税务解非非正常户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在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后,逾期不改正的,并经税务机关派员实地检查,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人。
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需恢复履行纳税义务的,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办理解除非正常户。
(1)向办税服务厅递交资料,提供情况说明和解除非正常状态的理由。
(2)办税服务厅核对纳税人报送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符合的受理;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3)纳税人根据税务机关要求在办税服务厅办理补充申报,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等未结事项,办结所有未结事项后,予以解除非正常户。